湿地履约新闻
中国履行《湿地公约》国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顺利召开
履约与合作专业号 | 2011-1-14
 

201117,中国履行《湿地公约》国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顺利召开。会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严承高副主任主持,马广仁主任在会上做了讲话。外交部、环保部、水利部、农业部、国家海洋局等5个副主任委员单位和发改委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土资源部、建设部、交通部、中国科学院、中国气象局等9个委员单位的代表,国家林业局国际合作司及中澳项目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。

马广仁主任在会上介绍了2010我国湿地公约履约工作在公约事务、国际重要湿地的建设和管理、国际合作与交流、湿地保护管理、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的情况。同时也强调2011年湿地办将继续按照建设生态文明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,重点在编制并实施“十二五湿地保护工程规划”、湿地保护立法、湿地公约履约、湿地保护宣传教育、跨部门履约协调机制等方面着手,组织、协调推进全国湿地履约和保护管理工作。

履约委员会为我们共同履行《湿地公约》,开展合作与交流,共同做好国内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搭建了良好的平台。此次会议也讨论了中澳项目湿地保护技术指南。中澳专家分别介绍了中澳“湿地管理政策、指南和能力建设”项目进展情况、国际重要湿地管理计划、国际重要湿地监测、湿地恢复等指南及下步工作计划。与会代表积极参与讨论,对中澳项目的实施予以高度评价,希望尽快编制完成上述技术指南并投入使用。

与会代表认为我国湿地保护和履约工作极其重要,纷纷表示愿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委员会工作,充分发挥该委员会作用,加强部门合作与交流。同时就湿地保护、湿地立法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、国际重要湿地监测、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。

严承高副主任在会议结束时强调,感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对2010年工作的肯定与鼓励。履约办将根据与会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,不断改进工作方式,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。并希望各部门在2011年对湿地履约工作继续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,共同努力,加强交流和合作,充分发挥履约委员会的作用,推动国内湿地保护工作,共创我国湿地履约和保护管理的新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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